Jul 12, 2011

净选盟游行:最好的公民教育

游行的公民教育(一):公民权利
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条(一)阐明,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;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条文也赋予公民集会与表达的自由。但是,上述具普世价值意义的人权理念以及我国最高法令的保障,却在国阵当权的“Boleh-land”一再地被否定和剥夺。

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(简称“净选盟”)于709所号召的“民主之行”游行,目的是表达八大选举改革诉求。但是一如往常地,游行被国阵政府贴上“制造混乱,被反对党操控”等标签。执政当局的抹黑加上警方的铁腕打压手段令净选盟被妖魔化,更导致普罗大众曲解“和平集会”的意义。

然而709当天,许许多多勇敢的马来西亚人民毅然选择了突破白色恐怖,走上街头要求一个干净和公平的选举制度。这个看似简单的行动,显示马来西亚人除了确认本身应有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,也愿意以实际行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。

知而不行,是不知也。与其熟读大马联邦宪法的每一条文,却慑服于执政当局的高压手段而放弃本身的权利,倒不如实实在在地行使自身的公民权利,用双脚去抗议一个不尊重公民权利的政府。

游行的公民教育(一):种族关系
英殖民时期的分而治之政策,在政治利益的驱使下被国阵延续使用,导致我国种族问题根深蒂固。严重的种族分化可说是我国多元种族以外的“一大特色”。尽管首相纳吉把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口号喊得响彻云霄,让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标志无所不在,事实上,华裔优越生每年继续被拒于公共奖学金门外,母语教育依然艰难求存,肤色恒常不变地是公共机构里升迁的先决条件。偶尔,我们还需要面对种族极端主义者的叫嚣,被指着鼻子喊道:不满意就回去中国/印度!

长期的种族分化形成了种族之间的隔膜,“马来人懒惰,华人贪钱,印度人不可靠”的刻板印象更是伴随着许多马来西亚人的成长过程。超过半世纪的种族主义和政策偏差所造成的种族隔阂,绝不可能是粉饰太平的“一个马来西亚”口号所能轻易解决的。然而,许多人却意外地在上周的净选盟游行中,打破了对异族同胞的一贯印象。

当不分肤色的马来西亚人一同走上街头,我们惊觉选举舞弊和贪污滥权的受害者,是不分种族的。当警方发射水炮和催泪弹,我们抓紧旁边异族同胞的手一起共同进退。被催泪弹呛得死去活来的时候,是巫族同胞伸出援手分一把盐给我们;被警察追赶的时候是印裔同胞打开家门让我们躲避。短短的一个下午,我们明白到马来西亚的问题,从来都不是各族之间不能和谐共处的问题。种族问题原来是被用来掩护贪污和朋党的工具。这样的体会,比起看主流媒体力竭声嘶地重复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戏码,毕竟有意义得多了。

一个良好的公民并不在于缴税和守法。反之,良好的公民应该有独立思考及批判精神,并且具备捍卫真理的道德勇气。培养良好公民的方式有很多,但是看来在马来西亚,参与游行绝对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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